2016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审批新趋势(系列之七)
更新时间 2022-09-01
与加拿大的紧密联系程度,对配偶子女担保类移民的影响
家庭团聚“担保”类移民中“夫妻团聚”和“子女团聚”是加拿大移民局优先审理的类别,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审理周期较短,条件也比较宽松。
比如在担保人收入这项要求上面,尽管也要求担保人填报收入,工作单位,职务级别,年度收入数字等等,但却并不以联邦移民局公布的cut- off income标准对担保人进行要求。同样,对于被担保人,其学历水平,个人工作(经商)经历等也不对其进行硬性要求。移民官审理这类案件大多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所以即使担保人收入水平很低,只要不领取社会救济金,移民官往往都会予以放行。
但是,在审批过程中,移民官有权将“多重因素”相叠加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所谓“多重因素”,即除去对担保人婚姻的真实性考量以外,重点看“担保人”与加拿大联系的“紧密程度”。一些不在加拿大长期居住,又没有物业资产的担保人很容易被移民官列为“疑点”处理案例。移民官会认为,既然担保人不经常居住在加拿大,那么担保配偶过来就没有意义,应该等担保人能够长期住在加拿大了再做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这类申请,在现有政策下,移民官通常会发出面试通知或者补充文件通知,着重考察担保人在加拿大居住生活情况。
上面的因素,甚至对申请配偶短暂来加拿大访问签证也至关重要,笔者接触到很多担保已婚配偶来加拿大探亲访问被拒的案子,调档发现拒签的理由不外乎:担保人长期不在加拿大居住,或者报税情况不合道理,或者在加拿大无房子等资产,移民官由此对被担保人申请加拿大签证的真实目的性产生怀疑。如果处理的不好,如果被拒签,肯定会对下次申请担保移民造成很大障碍。
在父母担保子女移民的类别中,近来在我们经手的大量案例也发现,如果担保人长时间居住于加拿大境外,没有为加拿大工作和报税,也会被移民官以“与加拿大并无紧密联系”为由不接受其申请,或者有些申请被作为疑难案件处理,放很长时间得不到处理结果,更有甚者被移民官建议直接转入以“人道主义类移民的申请类别下”重新申请,这样的申请被接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自2012年以来,家庭团聚类担保移民的政策实际上是收紧的。现在自由党政府发出了对移民政策调整的信号,希望那些准备申请的担保人及时掌握最新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申请方案,确保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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