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审批新趋势(系列之八)
更新时间 2022-09-01
加拿大“同居担保移民”知多少?
加拿大家庭团聚类别下的配偶担保移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华人圈子中大家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的政策。但是说到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类别下的“同居(common-law)担保移民”,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文化传统,“同居”在中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在加拿大,同居双方却可以与正式结婚的夫妻同样受到法律上的保护。可以说,在加拿大同居配偶与合法结为夫妻是处于相同法律地位的。并且,在加拿大选择同居而不进行结婚登记的人并不在少数。至于原因,我们还是归为中西文化差异吧。说到这里,大家对“同居担保移民”如何申请,要求又是什么?会感到疑惑。在本期的连载中,“新桥”就来为朋友们解析加拿大“同居担保移民”。
首先,加拿大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同居”(common-law partner)的。双方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相互爱情基础,连续同居一年以上。同居的双方需要到有资格的公证员面前宣誓,在同居公证文件上面签名,这份文件是可以证明双方同居的关系,并且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样,这份文件也是递交加拿大同居移民申请不可缺少的重要文件。
其次,同居担保移民如何申请,要求是什么?简单的说,同居担保移民申请的程序和要求与配偶担保移民基本是相同的。相同的方面是移民官会对递交申请的同居双方的年龄,语言,教育背景,相互的认知程度,关系的紧密程度,关系的发展过程,同居的目的性和真实性几个大方面为重点进行严格审查。移民官审查的标准是与配偶担保移民标准相同的。
(在之前的几篇配偶担保审批新趋势的文章中我们已经为大家解析过如何才能减少移民官对以上几个方面的怀疑)。不同的方面是同居担保移民需要更多的辅助证据来证明双方在递交同居担保申请前至少有连续一年以上的时间是居住在一起。因此,双方相同的地址银行,电业缴费,电话网络缴费等账单文件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希望,有计划递交同居担保移民的双方请尽早做准备,在收集双方真实关系发展的证据的同时也要收集保留更多的同居证据。只有充足有力的合理证据才能打消移民官的疑虑,让您的申请“顺利”过关。
根据新桥移民历年来操作同居配偶担保移民的经验,同居担保移民提供的文件数量相对要少,而处理的成功率却非常高。当然,无论是“同居担保移民”还是“配偶担保移民”,提供真实合理的申请文件,完整而又不牵强的证据资料,都是您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如果在申请方面有困难,“新桥移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更多的疑难问题,请联系:“新桥移民留学公司”加拿大总部,电话:604-249-8037,604-249-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