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需谨慎
更新时间 2022-09-01
配偶担保移民新政策颁布,赋予了加拿大移民官更大的权力。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一旦移民官认定该婚姻关系是以“移民”为目的,那么,即使这个婚姻是真实的,同样会遭到拒签。
下面我们来帮助大家做一下分析:
首先,移民官要确认申请人的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真实婚姻”,要想实现这要求,其实既“难”,也“不难”。那么,如何来判断婚姻是真实的呢?每个人展示给移民官的信息不尽相同:有的注重恋爱过程,有的注重结婚排场,有的提供了大量的双方通讯联系资料,交往证据等等。毫无疑问,申请人没有做错。但是往往有的真实婚姻的申请人,甚至他们的小宝宝已经出生,却仍然被拒签;也有的申请被打入冷宫,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既不批准,也不拒签,使申请人身心疲惫。出现这些问题,一定有些深层次的原因令移民官满不满意。
其次,新法强调申请人的婚姻不能以移民为目的。这个意思常常被很多人曲解。但仔细品来,移民官的要求也并不过分,也就是说,移民官要求被担保人在当初与担保人恋爱结婚前,并没有明确地目的性一定要取得加拿大移民身份。很明显,目前由于申请加拿大移民的门槛很高,从学历、英语能力、工作经验,资产要求等都设置了诸多限制,阻挡了一些人到加拿大落户的途径。结婚担保移民类别虽然照顾了本国居民与海外配偶通婚的人道主义,但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被一些人利用的现象,甚至成为不法分子生财的渠道。移民部痛下决心进行整顿,应该说对于真正的婚姻担保人并不会构成威胁,相反其实是一种保护。
那么,申请人如何确保递交申请的成功率?我们的经验是:申请人在平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双方交往的证据,尤其是那些最有信服力,具有“闪光点”的物证是必不可少的。细心的整理申请文件,谨慎的递交文件,做到最大限度的向移民官展示双方婚姻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最为重要。但是如果简单罗列过程,或者提交太多的不那么必要的资料,也容易使签证官摸不清头脑,甚至认为被误导,那样的结果当然不会很好。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在确定结婚以前已经决定会办理配偶担保团聚移民,担保人也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工作,按照新的要求,如果担保人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却长期不在加拿大居住,不承担加拿大的工作和缴税的义务,移民官在审理时候也会加以慎重考虑。从实际经验来看,尽管移民部对配偶担保团聚移民的担保人没有法定的最低收入要求,但如果担保人具有较好的报税记录,申请被审批的速度以及批准的结果往往会皆大欢喜。
最后,2015年实施的中国国籍的配偶担保移民申请全部转到加拿大移民局香港处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查,这也大幅增加了要求面试的几率。我们在此温馨提示申请人,准确把握,慎重递交申请是成功的基础。更多的疑难问题,请联系加拿大资深移民顾问赵蕾,电话:604-249-8037。
编者按:此篇文章曾经于2013年4月发表于加拿大温哥华“都市报”,应读者要求根据新形势做了适当更新,调整。